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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亲子鉴定完全公开,必须经委托人父亲、母亲、子女同意,面对面到场,并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等相关有效证件。鉴定结果可用于司法用途(户口、移民、诉讼等)。),也可作为法庭证明。
1)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,是法官在具体诉讼审判程序中启动的科学鉴定活动。换句话说,不参与诉讼活动的,即不在法庭上诉讼的,不需要进行司法亲子鉴定;诉讼到达法院后,法院启动的鉴定称为司法鉴定。
2)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非法程序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鉴定材料。
司法亲子鉴定是指需要向法院、公安机关、公证处、出入境管理处等司法机关提供鉴定报告的鉴定。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,可作为证据使用。
鉴定中心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适用于中国大陆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等国家和地区(除个别国家和地区因政治制度限制),可用于诉讼、海外公证、签证申请、户籍申请等。
司法鉴定要做到:鉴定主体合法,鉴定材料合法,鉴定程序合法,鉴定步骤合法,鉴定方法合法,标准合法。司法鉴定必须由有关机构(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)出具委托书。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完成的鉴定,称为司法鉴定,仅作为法庭证据使用。鉴定结论必须由法院质证方有效。